場地使用線上申請
地點
台中驛鐵道文化園區
場地介紹
臺中車站穿越百年歷史,串起了大臺中的文化與人文風景,
「臺中驛鐵道文化園區」融入新生的藝文展覽、表演活動、文創市集,
為此,我們誠摯邀請各位,一同為臺中車站注入新的生命,
在歷史的注視之下,在這片場域盡情揮灑,創造下個百年風華。
詳細資訊
即可留下聯絡資訊,後續將由專責同仁電話與您聯繫相關事宜。
申請資格:
團體:法人、政府機關、一般公司企業等。
個人: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或在台領有證件之外國人。
檔期申請:
申請期限 | 活動日3個月前提出 |
審核日 | 單位收到資料的10-30個工作天 |
匯款補件期限 | 收到審核通知後的14個工作天 |
申請流程:
填寫線上申請
(檢附企劃書)
(檢附企劃書)
專人聯繫
審核
確認通知
付款
保留場地
保留場地
※ 企劃書應詳載:
活動內容、辦理方式、使用區域、使用日期與時間、預計參加人數、場地配置規劃、使用器材設施、活動宣傳用圖檔及規劃、進撤場規劃、用電規劃等內容。
注意事項
1.申請舉辦之活動不得危害公共安全、違法及違背善良社會風俗,並不得有裸露、十八禁、限制級等任何內容;不受理與政治、宗教有關集會活動。
2.本區禁帶外食、禁止席地而坐,使用完畢須復原並清潔場地,如造成場地損壞,須負責修復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3.臺中車站舊站及舊站月台區為國定古蹟,使用者須依循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法令規定,不得有損及古蹟之行為。古蹟範圍內禁止明火,活動區域內不得抽菸。
4.活動期間如有發生妨害公共安全情事、違法事件或造成他人權益損害者,申請單位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5.入園之一切商業活動如記者會(含發佈會、成果發表會等)、導覽、商業攝影之行為皆須事先申請辦理。
6.現階段假日演出由假日場地承租市集安排,如欲申請街頭藝人演出,請點擊表單 舊軌小舞台-街頭藝人申請 填寫表單洽詢。
7.如欲申請一般市集辦理租借,請點擊市集活動線上申請 填寫表單洽詢。
8.遺留於現場之各項物品,本園區不負任何保管責任。
9.本園區為紀錄活動資料得予拍照、錄音影作為檔案或宣傳之用。
10.本園區保有場地優先使用權、變更及使用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