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使用線上申請
地點 台中驛鐵道文化園區
場地介紹

臺中車站穿越百年歷史,串起了大臺中的文化與人文風景,

臺中驛鐵道文化園區」融入新生的藝文展覽、表演活動、文創市集,

為此,我們誠摯邀請各位,一同為臺中車站注入新的生命,

在歷史的注視之下,在這片場域盡情揮灑,創造下個百年風華。


詳細資訊

點選場地使用線上申請連結

即可留下聯絡資訊,後續將由專責同仁電話與您聯繫相關事宜。

申請資格

團體:法人、政府機關、一般公司企業等。

個人: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或在台領有證件之外國人。


檔期申請:

申請期限 活動日3個月前提出
審核日 單位收到資料的10-30個工作天
匯款補件期限 收到審核通知後的14個工作天


申請流程:

填寫線上申請
(檢附企劃書)
 
專人聯繫
 
審核
 
確認通知
 
付款
保留場地


※ 企劃書應詳載:

活動內容、辦理方式、使用區域、使用日期與時間、預計參加人數、場地配置規劃、使用器材設施、活動宣傳用圖檔及規劃、進撤場規劃、用電規劃等內容。


注意事項

1.申請舉辦之活動不得危害公共安全、違法及違背善良社會風俗,並不得有裸露、十八禁、限制級等任何內容;不受理與政治、宗教有關集會活動。

2.本區禁帶外食、禁止席地而坐,使用完畢須復原並清潔場地,如造成場地損壞,須負責修復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
3.臺中車站舊站及舊站月台區為國定古蹟,使用者須依循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法令規定,不得有損及古蹟之行為。古蹟範圍內禁止明火,活動區域內不得抽菸。

4.活動期間如有發生妨害公共安全情事、違法事件或造成他人權益損害者,申請單位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
5.入園之一切商業活動如記者會(含發佈會、成果發表會等)、導覽、商業攝影之行為皆須事先申請辦理。

6.現階段假日演出由假日場地承租市集安排,如欲申請街頭藝人演出,請點擊表單 舊軌小舞台-街頭藝人申請 填寫表單洽詢。

7.如欲申請一般市集辦理租借,請點擊市集活動線上申請 填寫表單洽詢。

8.遺留於現場之各項物品,本園區不負任何保管責任。

9.本園區為紀錄活動資料得予拍照、錄音影作為檔案或宣傳之用。

10.本園區保有場地優先使用權、變更及使用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