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攝影申請
地點 台中驛鐵道文化園區
場地介紹

臺中車站穿越百年歷史,串起了大臺中的文化與人文風景,

臺中驛鐵道文化園區」融入新生的藝文展覽、表演活動、文創市集,

為此,我們誠摯邀請各位,一同為臺中車站注入新的生命,

在歷史的注視之下,在這片場域盡情揮灑,創造下個百年風華。


詳細資訊
  1. 適用對象:指婚紗、廣告、電視電影、商品型錄及銷售、其他有營利(或收費)行為之攝影。
  2. 拍攝企劃內容,須包括:拍攝日期、場次、器材、腳本、地點、內容、用途、工作人員等,經本園區審核通過,繳費後始得使用。
  3. 如因故欲取消申請,應於拍攝前2日主動提前告知園區,並依規定辦理異動手續,本園區須收取場地使用費之20%做為行政費用,退費匯款之手續費由申請單位負擔。
  4. 申請攝影者若使用非自行創作,應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演出同意書,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,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。
  5. 活動期間本園區不提供停車服務、道具寄放、機電設備、冷氣、工作人員休息室等。
  6. 本園區人員會不定時現場巡查,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、影響遊客安全或破壞本園區設備情事,現場可立即制止拍攝並請離開,並得自違規日起停止申請拍攝權利半年。
  7. 為避免影響觀眾假日參觀之權益,拍攝時間以非假日期間為主。

點選商業攝影申請連結

即可留下聯絡資訊,後續將由專責同仁電話與您聯繫相關事宜。


注意事項
  1. 應遵守本園區場地使用各相關規定。
  2. 拍攝時間為上午1030分至晚上730分,如需延長應事前通知園區經同意後方可為之,並依超時場地使用費標準加收費用。
  3. 非經園區同意,不得於園區內擅自外加或接駁電力系統。
  4. 自備發電機者,請按園區人員指示擺放園區規定位置。
  5. 現場收音者,不得影響其他園區內任何活動,亦不得管制現場民眾行進方向與音量。
  6. 場地使用限約定範圍內,禁止未經允許拍攝其他場地。
  7. 拍攝期間請製作標語告示「拍攝作業中,若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」,並須自行派駐工作人員在旁,留意一般民眾行經安全與便利。
  8. 拍攝結束後應與園區人員約定時間交還場地,雙方會同點檢無誤後才可離開。若未點檢場地即離開者,除將不退還保證金外,若隔日發現有損毀或破壞,可得向申請單位請求賠償。